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沙金征兵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兵役法等有关规定,逐条逐项落实大学生入伍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兑现落地的激励作用和辐射效应,鼓励更多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根据《关于加强各类高校和高中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征〔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提高奖学金等级。退役大学生复学参加奖学金评定时,结合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自身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审核符合校内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在其取得相应奖学金等级基础之上自动提高一个等级(不含特等奖学金),不占院(系)原有名额。
2.评为院优秀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在毕业年度可评为澳门沙金优秀毕业生且不占院(系)原有名额。
3.设立“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荣誉称号。在学院评优工作中进行评定,退役复学学生参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评为“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1)服役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预备(正式)党员;(2)服役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标兵或其他先进(优秀)个人;(3)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
4.入伍学生可转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中第二十一条和《澳门沙金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四节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经本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学院批准,可进行转专业。
5.免修相关课程。退役复学学生(含新生)入学或复学期间可以申请免修大学体育、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免修成绩记为优秀。
6.入伍应届毕业生服役期间自学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正常毕业。批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当年课程可自学完成,由学院武装部向学生服役部队发出请假函,部队准假后,学生可以返校参加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并自行完成毕业论文,考试成绩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入伍前若有课程不及格,学校将单独安排补考。
7.研究生初试加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
8.优先发展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时,优先考虑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加入党组织时,如满足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则直接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并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时可优先培养入党。
澳门沙金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