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召开会议

      11月10日,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召开代表资格审查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张建华,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宋喜仁,副组长、纪委书记于彦,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建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张庆玫关于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的情况汇报,对出席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酝酿提名过程、选举产生程序和代表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会议通过了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本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在选举产生代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规定,精心部署,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认真开展组织考察,严格进行“四必”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每名候选人都符合作为党代表的条件。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代表,较好地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全院26个选举单位选出的167名代表,均是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一定议事能力的党员,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均符合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记者  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