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调研督查

党委书记张建华在基层党组织调研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摄影:韩鹏

纪委书记于彦在基层党组织调研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摄影:刘昶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辽教电[2016]117号)及学院党委《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要求,9月8日,学院党委书记张建华、纪委书记于彦分别作为调研督查组组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到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和校本部各基层党组织调研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督查组先后对音乐教育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现代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教育中心)、舞蹈学院(舞蹈学校)、附中、音乐学系、民族器乐系、民族声乐系、钢琴系、声乐系、管弦系、作曲系、国际音乐教育中心、乐器工艺系等15个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主要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研讨情况、上党课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等。每到一个单位,督查组都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宣传动员和开展学习等方面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张建华代表学院党委对各党总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一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及上级机关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二要延伸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从关键少数扩展到全体党员。按照学院党委、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三级党组织架构,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唤醒党员意识,强化党组织生活观念;三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意识,明确“底线”,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次调研督查,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各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促进各基层党组织以解决问题为牵动,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