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摄影:韩鹏

      11月30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计财处、国资处、后勤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张建华主持。

      会上,副院长张伯威作了题为《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的中心发言。他从三个方面汇报了自己的学习体会:第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重要思想。一是权为民有,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党和政府授予的,当了再大的官,有了多大的势,权力都不是自己的;二是权为民用,权为民有,就要权为民用;三是权力法定,一切权力都是由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确定的,权从法出,没有法律之外的权力;四是敬畏权力,坚持用权为民,必须心存敬畏;五是依法用权,要按照法律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六是谨慎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为民谋利,用错了,损害人民利益,用反了,与民争利;七是履职用权,权力和责任是紧密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八是秉公用权,依据公认的道理、规矩和公平的原则标准,办事用权,秉持公正之心,公正用权;九是诚实用权,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对事业忠诚老实;十是廉洁用权,作为官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得住自己,也管得住身边人,努力做到心有戒尺,干净做事,廉洁自律;十一是阳光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十二是监督用权,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腐败。第二,用权不严的表现及其危害。张伯威列举了九种“用权不严”的表现:以权谋私、人情腐败、公权私用、假公济私、滥用职权、人事腐败、摆耍权威、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三种“用权不严”的危害:一是对党和国家危害严重,二是给党和国家事业、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三是对家庭和个人后果严重。第三,领导干部怎样做到严以用权。首先,严以用权要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心中有党、坚持心中有民、坚持心中有责、坚持心中有戒。其次,严以用权还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遵循法治、必须恪守规矩、必须敬畏权力。张伯威最后提出,对各级党员干部来说,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修身严不严、律己严不严,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

       党委中心组成员分别谈了自己学习“严以用权”的体会。

       副院长魏煌在会上作题为《严以用权 真抓实干 永葆共产党人本色》的发言。他从三个方面谈了学习“严以用权”的体会。一要知道权从何来,权力是社会公器,姓公不姓私。领导干部应该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基于信任而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二要懂得权力为谁用,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要坚持宗旨意识,切实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三要明晰权力如何用,要坚持依法用权、廉洁用权、阳光用权。

      院长刘辉围绕“严以用权”专题,谈了三点体会。一要深刻领会“严以用权”的内涵,明确“严以用权”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二是要自觉做“严以用权”的模范。依法用权,不能任性;谨慎用权,切忌妄为;阳光用权,接受监督。三是“严以用权”是做好学院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对学院领导干部而言,要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纪委书记于彦提交题为《公权为民,分毫不能私用》的书面发言,从四个方面谈了学习体会。第一,爱惜权力是经得起“为官用权”考验的前提;第二,敢于用权是经得起“为官用权”考验的关键,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责;第三,善于用权是经得起“为官用权”的核心,要科学用权、依法用权、主动接受监督;第四,心存敬畏、依法用权,权力才不会任性“出笼”。

      党委书记张建华作题为《恪守严以用权,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的发言。他指出,要做到严以用权,最重要的是要贯彻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最根本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是坚持依法治校;最关键的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张建华对领导班子成员严以用权提出要求,一要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和政治素质,二要恪守党纪国法,三要保持一身正气,四要坚持干净清廉,五要勇于承担责任。张建华建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学院中层干部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履好职、尽好责、用好权,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院各个方面科学健康发展。

                                                                                                (记者 白雪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