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待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同意,拟于年末组织实施资产处置工作。
“待报废”资产指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修复的乐器、办公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请各部门认真清查“待报废”资产,填报《澳门沙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我处初审并经有资质的技术单位鉴定后,根据相关规定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核准、备案,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
请各部门尽快清查“待报废”资产,并于2015年12月4日下班前将《澳门沙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报我处。因沙金没有仓库,请各部门合理存放已批准报废处置的资产,以便处置。
政策咨询:荣震 642(小号),联系人: 王海健6116(小号)
电子邮箱:shenyinzichan@163.com
附:《澳门沙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填表说明之澳门沙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docx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