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月17日,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计财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张建华主持。

      会上,张建华首先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批示: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同时传达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的要求。

      张建华谈了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认识并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他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他强调,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两部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了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体会。院长刘辉讲到,《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长效机制,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部党内法规对党员的要求更明确、更具体,标准也更高了。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慎微慎独,警钟长鸣,不折不扣落实《准则》和《条例》。副院长魏煌在发言中表示,《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须长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约束自己,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好。张伯威也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说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等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纪委书记于彦提交了书面学习材料,她从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誓和行动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诱惑如何律己五个方面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会议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抓紧组织开展学习,一方面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习。一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教育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二要通过集体学习、党员个人自学、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带头宣讲、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原文,学深悟透,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三要联系自己的工作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要把两项党内法规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作风建设中;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中,严肃查处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党委宣传部 赵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