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年度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12-2013年度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项工作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辽宁省教育厅2012年度批准立项的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结题、2013年度批准立项的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结题及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未结项者(名单详见附表1)。
2.本次为2012年度批准立项的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最后一次结题,如未通过或到期不能结题的,按规定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方式
验收结项依据立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审核评审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项。
三、结题材料
1.一般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2),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优秀人才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入选者完成成果证明材料。《总结报告》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3.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提供复印件的,需在报送材料同时携带原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原件退还。
4.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
四、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官圆媛
电 话:83950016(外线) 8089 (内线)
五、其它不明事宜详见附件或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附表1:未结项名单.xlsx
附件2: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3:附件3: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