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澳门沙金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艺术类)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和沙金“十二五”规划内容,结合沙金专业优势和地域特点,有利于推动沙金艺术理论、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研究,有利于沙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题应着重解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阔视野,实现创新性、前沿性、学术性、专题性的艺术研究。

二、申报条件

沙金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结题形式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分为理论研究类项目、创作实践类项目和表演实践类项目三大类。

(二)结题形式

1.理论研究类项目

(1)专著、编著和译著类

应以书稿形式结题。专著含学术论文集;编著含文字性教材,以文字论述为主;译著指艺术学专业领域的文献翻译文稿。

(2)论文类

应以发表在省级(或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的文稿形式结题。

2.创作实践类项目

以原创性音乐作品和新创编舞蹈作品形式结题。本年度鼓励大中型音乐、舞蹈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作品净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原创性音乐作品应以总谱、音响资料形式结题,新创编舞蹈应以影像资料、作品展示形式结题。

3.表演实践类项目

以专题音乐会、舞蹈晚会形式结题,并附研究报告。此类项目应具有创新性、专题性和学术性。本年度鼓励对20世纪以来后现代主义风格作品的表演与实践,鼓励独唱(奏)形式的音乐会申报。表演实践类项目如有多名成员参与,参与者应为青年教师及研究生。项目主持人的表演比例不应少于20%,所附研究报告应对音乐会、晚会内容的学术设想、学术内容及欲解决的问题加以详尽阐述。音乐会净时间应在一小时以上。

四、资助标准      

     获批准立项的院级课题均由学院给予经费资助。

(一)理论研究类项目

1.专著、编著和译著每部10000元。结题后经专家评审研究成果为优秀的,学院给予全额资助出版;经评审研究成果为合格的,学院给予部分资助出版。

2.论文每篇4000元。

(二)创作实践类项目

每部作品5000元至15000元不等(视作品规模而定)。

(三)表演实践类项目

音乐会(舞蹈晚会)每台5000元至15000元不等(视演出规模而定)。

所资助经费依照学院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澳门沙金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六份。

2、《澳门沙金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ykeyan@163.com。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校园网“学院公告”栏、“OA办公系统”或科研处网页下载)

(二)申报材料需经申请者所在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合格后,加盖系(院)公章,报送科研处。

(三)集中受理时间:2013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时应明确具体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成果结题时,所发表书稿、文稿及音乐会(舞蹈晚会)海报等应注明澳门沙金科研项目编号。

(二)以音乐会(舞蹈晚会)形式结题的项目,需在举办音乐会(舞蹈晚会)之前至少一周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三)项目申报者必须计划好项目的时间进度,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和时间进行,确保研究质量。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中期检查时应取得阶段性成果。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科研任务,可提交《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获批准后方能延期。如延期后仍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则给予撤项处理,返还科研经费。被终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年之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50016(外线)    8089(内线)

联 系 人:计晓华  田  丹

电子信箱:sykeyan@163.com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