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沙金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辽宁省教育厅重点支持服务辽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应用研究项目。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在7人之内,并尽可能根据需要吸纳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参与研究工作。
4.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5.第一申报人只允许申报本年度该计划中的一个项目,并不得以第一申报人兼报本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其它科研计划项目。正在承担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任务的不再申报。
6.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合格未满二年或撤项未满二年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7.近五年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教学和科研人员,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3万元安排经费预算。
2.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辽宁省教育厅的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请评审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1)凡以论文为成果形式的,必须有第一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论文须注明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2)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1-2012年度辽宁省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42号)确定的结题范围、结题方式、免验收结题申请要求。
三、上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评审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近五年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申报者的研究成果刊物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与《申请评审书》合订一册。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4.截止时间:2015年4月2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官圆媛
电 话:83950016(外线)8045(内线)
四、其它不明事宜详见附件或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4月2日
附件1: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