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校)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学院统一安排部署,舞蹈学院(校)于12月4日当日开展“宪法日”学习活动。舞蹈学院(校)部分老师、宣传员、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活动由学管部副主任王爽主持。
王爽在会上发言。在发言中她强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人民的宪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最核心的规定就是对人民权利和福祉的保护。宪法关系民众的日常生活,是鲜活的制度,与普通百姓和全社会的福祉密切相关。她鼓励师生们认真学习宪法相关规定,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身体力行地为提升整个社会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出自己的贡献。
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宣读了《宪法》部分内容,大家一起学习了解《宪法》的由来和发展历程。学习活动中与会教师和学生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宪法和法律,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坚持社会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法制先锋。
本次学习活动是舞蹈学院(校)“维护宪法权威 推进依法治国”系列主题宣传教育的一部分。舞蹈学院校将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师生座谈、手抄报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宪法,营造出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舞蹈学院、校 胡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