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召开2014年纪委会第六次学习会议
纪委书记于彦作总结性发言 摄影:韩鹏
与会同志集中学习 摄影:韩鹏
10月27日,学院纪委召开2014年纪委会第六次学习会议。纪委书记于彦、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解艳丽、纪委委员解彤、刘文魁出席了会议,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赵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解艳丽主持。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一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二是讨论《澳门沙金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三是交流学习体会。
集中学习后,与会同志充分交流了学习体会。解彤结合沙金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谈了个人体会;刘文魁就如何严肃沙金招生工作纪律谈了认识;解艳丽就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谈了认识;最后,于彦就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及如何坚持和完善这种体制谈了自己的体会。她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党委的核心领导地位,规定和保障了校长在学校工作中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是政治核心、领导核心。校长是行政指挥中心、管理运行中心。《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了高校领导管理的主体,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构成了高校的权力框架,实现“四位一体”是协调各方的基本目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领导体制。这种统一表现为:管理目标统一,决策思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可以这样理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一,它是一个党委领导行政管理的体制;第二,它是一个党委决策,校长(包括副校长团队)实施的体制;第三,它是一个党委负决策责任,校长负执行责任的体制;第四,它是一个党委和行政既分权分工、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负责的体制;第五,它是一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是关键,大学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校长必须依法行政,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即教学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向教代会做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如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还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党委还要统筹全局,协调各方,正确处理好和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放手让校长依法行政,教授专心治学,支持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构建和谐发展的校园文化与氛围。
(纪委办公室 赵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