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启动推进会议

党委副书记宋喜仁讲话

副院长吴厚兴讲话

学院领导和人事处负责人参会

入选兴辽英才计划教师和所在教学单位领导参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计划入选者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作用,5月14日,学院召开“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启动推进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喜仁、副院长吴厚兴出席会议,人事处、管弦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负责人和沙金 “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参加会议。会议由吴厚兴主持。

      宋喜仁代表学院党委对梁莹、冯子祥、谢江3名 “兴辽英才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表示祝贺,对其所在教学单位对他们的培养给予肯定,要求入选者结合我省和学院双一流建设的总体布局,脚踏实地高质量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一如既往的支持好入选者有效开展工作。

      吴厚兴对此项工作启动推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兴辽英才计划”是《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我省与国家人才项目对接及全面选拔人才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人才项目,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并出台了沙金的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选拔了中青年拔尖人才,希望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好;二是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按照辽宁省和学院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支持好、服务好、指导好“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项目启动,给计划入选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三是要求各入选者严格按照《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各层面的比例安排项目经费、不能突破,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院和所在教学单位的监管,严禁弄虚作假,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任务,同时要在现有人才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进入更高层次人才计划。

      人事处处长荣震结合《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就按时签订报送《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进行了业务指导。

                                                                (文/人事处 谭宏伟  摄影/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