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一些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辽教办〔2021〕377号)要求和学院党委总体安排部署,2021年11月15日—12月1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核查小组,对学院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有效落实。
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职责任务。核查小组由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闫玉娇任组长,纪委副书记赵美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部分同志为小组成员。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核查、推进整改、完善监管和总结整顿五个阶段。核查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涉及领域的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内部控制、监督执行等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召开专题部署会,严明纪律要求。11月28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了督查工作部署会。会上,闫玉娇同志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落细,以严实深细的态度把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贯穿专项清理整顿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按照有关安排部署,细化整改工作举措,在规定时限内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清理整顿任务。二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确保学习到位,落实到位。三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学院风险防控能力。
对表任务清单,实地监督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查组深入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基建处,通过听取各单位介绍工作情况、个别访谈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照《高校四个领域腐败风险要点》,现场核查了非学历教育领域进修与培训协议、校办企业2021年沈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和《澳门沙金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等支撑材料,对校办企业房屋、场地租赁等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通过核查,对自查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2条,要求对当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立即整改;对较为复杂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核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制度意识、规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并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