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特别强调了遵守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所有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要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对领导干部来说,守纪律本是一个常识,又必须始终强调,常讲常新。这些年,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发展到与党离心离德而违法违纪。其中一些典型案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
严守纪律,首先要知可为、知不可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一切权力必须有边界、受监督,决不能越界、越轨。要强化纪律姓“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规定办事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要经常对照各项纪律准则审视自己,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防止出格越线。
严守纪律,终归要在心底留一分敬畏之心。党员干部要通过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深刻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吾日三省吾身”,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如此,才能真正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言行指南,在党纪国法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各级党委还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纪律规定,并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当前执行党的纪律,尤其对各级领导干部中的违法乱纪者必须从严,决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化;对执法犯法者必须从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只有坚持不懈地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纪律才能体现刚性,正气才能得以弘扬。
对于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严守“铁的纪律”是最基本要求,我们要把严守纪律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使其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标准、严要求”地践行,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过硬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见成效,从中磨炼身心,提高自身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就能够不做“糊涂官”,不办糊涂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声望和口碑,留得生前身后名。 辽宁远有孟泰、雷锋,近有郭明义、罗阳,他们的事迹感人,他们也正是我们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典范。要求全省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努力做好“三个表率”,不是约束干部手脚,使其谨小慎微而不敢开拓创新,而是要以这些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通过规范干部言行,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同抓改革、搞创新、提效率,统一到改作风的全过程,统一到做好工作的全过程,以期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各项工作不断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
辽宁日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