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民族声乐系组织硕士研究生导师开会,共同学习学院6月16日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传达的重要文件,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民族声乐系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集体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由白宁副主任主持学习。
匡祎主任带领全体导师对照《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文件,逐条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十不得”规定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的底线、警戒线,不能有任何逾越,匡祎主任号召认真学习《准则》,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导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郎丽红书记指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使命。研究生导师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做好研究生的学业导师和人生导师。民族声乐系将结合准则要求,认真做好部署,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问责,将《准则》贯彻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师风师德建设。
民族声乐系全体研究生导师对照《准则》文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