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大连分院召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大连分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王海峰主持。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会议强调,分院两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做宪法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党总支具体要求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院师生的法治信仰,营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
(文/党政办公室 李双雁 摄影/党政办公室 马俏)